我們的服務
個人債務與公司結束是不同法律主體 先分清個人破產 IVA 市場所稱DRP 公司清盤與註銷 再決定下一步
香港個人破產處理個人債務人 財產 債權人申索及破產令後責任 呈請 法院破產令與解除破產是不同階段 個人破產不是公司清盤 亦不能用「一定不受影響」概括工作或家庭安排
IVA是《破產條例》下破產以外的正式程序 債務人可向法院及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 經代名人 臨時命令及債權人會議處理 IVA不是破產 也不是銀行單方面還款安排 實際結果視乎文件 程序及債權人決定
DRP在香港多屬市場用語 可能指與部分銀行或債權人商議的商業還款安排 並非政府計劃或統一法定程序 協議只約束已參與並同意的債權人 未參與者未必受約束
公司清盤處理公司法人的帳目 資產 債權及解散 不是個人破產 也不應俗稱為公司破產來套用個人解除制度 可涉及法院強制清盤或自願清盤 清盤人按法定權力處理資產
公司註銷或撤銷註冊主要供符合條件的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公司使用 核心資格包括沒有尚未清償債務 註銷不是逃債 債務豁免或清盤替代
剔除註冊是公司註冊處處長在法定情況下行使權力 與公司自行申請撤銷註冊以及清盤程序不同 三者都可能導致解散 但不能互換名稱或當作逃債方法



服務流程
由保密諮詢到文件與程序核對 五步協助分清個人債務或公司結束問題
了解債務 收入 資產或公司營運狀況 以及是否已收到律師信 法定要求償債書或法院文件
分開核對個人破產 IVA 市場所稱DRP 公司清盤 註銷與剔除註冊 的法律主體 資格與限制
整理債權人清單 收入證明 資產資料 公司帳目及所需法律文件 並核對版本與期限
按選定程序處理協商 會議 呈請 清盤 註銷或相關法院步驟 不預測結果
跟進申報 還款安排 程序進度及後續責任 保存命令與往來文件
FAQ
資料依據
